今晚月色很美,我想寄一盒給你

林方-一年后,我们在一起了

- 方銳,生日快樂

- 四發生賀,每日一發

 

一月

 

今晚认识了林敬言。他是小阮以前的老板,听说是开咖啡店的,后来倒了。他说广州太多咖啡店了,我说对啊,我每个星期都去不同的咖啡店喝咖啡。

 

插嘴之后,他看了我一眼,眼神很柔和,也可能是因为烤肉的烟雾柔化了他的眼神,反正我心里是怔住了。

 

我迟到了十分钟,坐下来的时候林敬言已经在动手翻肉。这店子我之前来过,应该是有服务员帮客人翻肉的,所以我一下子以为他是这里的店员。“你是新来的吗?”

 

他呆一呆,笑着说不是,接着就是小阮的介绍了。我尴尬了一下,打圆场说:“也是啊,你看起来就不像当服务员的脸。”

 

“这里的服务员太忙了,翻翻肉这点小事我还是能做的。”他说,声音温和。我听着很有道理,准备从他手中拿走剪刀。

 

他指尖很冰。他透过尚未褪尽白雾的眼镜片抬头望着我,我看到缩小的自己映在一双淡褐色的眼眸里。

 

“你的眼睛很好看。”这是我想的,不过话是他说出口的。他的黑色眼镜是两个幼细的椭圆形,要不是我仔细看一定看不到他的瞳孔。我笑着说了句一模一样的话,他笑起来浅浅的,又是白雾的效果吗?

 

他的眼睛轮廓好像杨桃的形状,温和得与他的弯眉相得益彰。我问他为什么会来,他说刚刚在附近碰见小阮,小阮就邀他来了,他没事干就过来。

 

我突然想起,他是小阮的老雇主,那应该比我们的年纪大挺多的吧。一问之下,原本才比我大五岁,“那我就叫你老林了哦。”

 

“那我就叫你方锐了,你名字好听。”

 

其实林敬言这名字也好听。我还未说出口,其他人就在嚷着要肉了。林敬言赶紧加快了翻肉的速度,我也在旁边配合着加快剪肉。再抬起头来,他已经把衬衫袖子撸到手肘上方。他的小臂比我想象的要粗,几乎没有大块的肌肉,但精致得很,这是我最想要的一双小臂了。

 

——好想捏他的手臂。但这才第一次见面,我马上控制着这个念头。我留意到他盘子上没有肉,于是想把刚剪好的肉递给他,不小心碰倒他翻肉的夹子。我反应比他快,马上从炉子上把夹子拿起来,他只是将目光聚到我的脸上,我马上又在意起我俩之间那一层烟。

 

我琢磨了好几个小时,他那份眼神是何种意义。直到告别的时候,我才想到最合理的解释,一定是,我的眼睛太好看了。

 

哎,长得太好看也是罪过。

 

二月

 

除夕的时候,我又跟林敬言碰面了。我喜欢热闹,所以大时大节的时候总爱去聚会,没料到在那里又碰见他了。

 

“没想到你也喜欢热闹啊。”

 

他笑,嘈闹的环境下他安静得像一只小白兔。“还好。”

 

“那你为什么来了?”我好奇,加上几杯啤酒下肚,说话都不经脑袋啪啪啪地说出来了。

 

他还是笑。

 

酒过三巡,我开始有点兴奋了,脸颊也热得很,瞥见他还是安静地坐在位子上,我又不要脸地坐在他身边的空位子上,一个不小心,撞到他的右手臂,还是冰凉的。

 

“你没喝酒?”

 

“对,我要开车。”

 

“一杯也不喝吗?”

 

“你想不想去海边?”他说。“算了,改天我们再去,等有太阳的时候。”他紧接着又说。他没给我回答的空隙,好像我一定不去似的。

 

我说:“好啊!现在就去!”

 

不知道是因为酒精的热度还是想看他惊讶的表情,我突然想在这种隆冬的天气去一趟海边,我过去也没试过。

 

出了餐厅门口,他又套上那一件笨重的外衣,顿时把那身干净的衬衫长裤包裹得紧紧密密。他的车子挺旧的,我坐上副驾座上,有一股被窝的味道。一阵吵闹之后来到这么安静的车厢里,彷佛有耳鸣的感觉。“你知道路吧?”

 

他点头,绑上安全带就开车。为防耳鸣,我一直像收音机的主持人一样找话题,从他的老家,聊到车子的保险。他全程没有笑,但我总觉得他笑了。

 

他说要带我去南沙湾。大晚上的,公路非常畅通。我趁他泊车的时候,问他拿了手机号。等他转身的时候,我马上掏出手机迫不及待将一串数字备注成:老林。

 

海边空旷无比,狂风不断刮在我的脸上,钻进我的靴子里。我马上就冻得酒醒了。带着小跑追上他的身边,撞上去的时候发现我的肩膀比他的高一些。

 

“你今天穿帆布鞋不冷吗?”

 

“还好。”我纳闷他总说还好,不温不热。

 

我没来过这片海,现在也很少人来这片海滩了,附近的天后宫也古旧失修了一段时间。海岸上的浪汹涌地往前推,大晚上见不到很远的景色,只能感觉到气温刺骨。

 

我说想走前点看海,他执意要我牵着他,那感觉像是把我当成孩子一样。

 

他的手比我还要冰,像镇住啤酒的冰块一样。我从衣服内撕下个暖贴握在我俩手里。走得越前,风刮得越大,吹得我浑身凌乱,原本用发泥定型的发型瞬间化为乌有,我飞快地带着林敬言走回头,满嘴都是海盐的咸味。

 

他帮我顺毛,顺完后上扬的嘴角像幻觉一样转瞬即逝。

 

可我已经看到了。他的头发比我长,也吹得更凌乱了,于是我就礼尚往来,帮他顺一下毛。他的头发很柔软,细软得像女孩子的长发,顺了一下,我突然想到我俩像两只互相舔毛的猫。

 

这个比喻有点奇怪,所以我没说出口。手机非常不合时机地响了,我一接,里头传来震耳欲聋的人声。

 

“新年快乐!”

 

三月

 

我把林敬言拉去元宵节的灯展上。一开始,我对灯没什么兴趣,只图个人多热闹,相反他意外地对花灯一副饶有兴趣的脸。逛了一会,晚空中开始升起烟花,大伙全激动地凑上前排看,我们就在原地呆呆地望着天空。我觉得无论靠得多前,烟花升上的天空,离我们还是十万八千里远。

 

林敬言看烟花看得好入神,我眼睛的余光瞥见,心生一股小恶意。我迅速脱下了一只手套,将手钻进他的衣领里。他一个激灵,两片薄唇合成一起笑成漂亮的弧度,浅褐色的眼眸透露出温柔的光,他还是没生气。他的后颈比我的手暖,确实让人有种依恋的感觉,但我怕被他骂,很快抽回我的手。但他还是笑意浓浓,丝毫没有介意我的恶作剧。

 

我第一次感受到有车的人的威力,就是在除夕的时候,大半夜他把我带去海边。之后我三不五时约他,他偶尔也会送我回家,彷佛怕我遇到什么危险。虽然动机不明,但我颇享受这段短短的车程,那股被窝的暖味,还有老林的嗓音。

 

我问过他忙不忙,因为我约他的次数还算频密的,但他鲜少主动找我。他说他不喜欢打扰别人,所以愿意让别人打扰他。我问他:“那是不是谁打扰你也愿意?”

 

一会儿后,他说:“不。”

 

我坐在副驾座,摸着手机偷乐,也不知道自己偷乐些什么。后来我想一想,不妙,我可能喜欢上老林了。

 

这事情一下子就复杂起来,我也没敢再约他,他也像他所说的一样没打扰我,彷佛我毫不重要。

 

回到家里,窝在被窝里不久,人就发热出汗了。昏头昏脑,才发现自己病了,赶紧吃了两颗药睡觉。我梦到林敬言。他说他的手能伸进骨头当中,一边要伸进我的身体里。我想逃,但他的手伸进我的胸腔里,捧住我的心脏,我不敢动。他让我也试一试,我就小心翼翼地把手伸进他的胸腔里,他的心脏很凉,却跳动得很用力。他突然用力握住我的心脏,我就疼哭了,他说这是因为你喜欢我。

 

——醒来的时候,被子好重,我恍惚间感觉到大腿内侧跟背脊都湿了一片,是汗,但我还是冷得发抖。说实话,春夏秋冬我最讨厌的就是冬天,天寒地冻,不近人情,尤其是南方没有暖气。

 

我拿起手机想看一看时间,发现他发来的消息:“春天来了,出去走走?”

 

那一刻,我似乎想通了什么,但我也不清楚具体是什么。就像是早上七八点钟的时候,床头的手机闹钟在响个不停,混乱又慌张之际,闹钟被按了个暂停键。

 

好了好了,我不再挣扎了,再随便躺躺吧。

 

“来我家过春天?”


TBC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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